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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木養(yǎng)護管理 看這里

養(yǎng)護管理

植樹工程按設計要求定植完畢后,為了鞏固綠化成果,提高植樹成活率,還必須加強后期養(yǎng)護管理工作。

1、立支柱

高大的樹木,特別是帶土球栽植的樹木應當立支柱,這在多風地方尤其重要。立好支柱可以保證新植樹澆水后,不被大風吹斜傾倒或被人流活動損壞。

支柱的綁扎方法有直接捆綁與間接加固二種。直接捆綁是先用草繩把與支柱接觸部位的樹干纏繞幾圈,以防支柱磨傷樹皮,然后再立支柱,并用草繩或麻繩捆綁牢固。立支柱的形式多種多樣,應根據(jù)需要和地形條件確定,一般可在下風方向支一根,還可用雙柱加橫梁及三角架形式等。支柱下部應深埋地下,支點盡可能高一些。

2、澆水

水是保證樹木成活的重要條件,定植后必須連續(xù)澆灌幾次水,尤其是氣候干旱、蒸發(fā)量大的地區(qū)更為重要。

a.開堰、作畦

○ 開堰:單株樹木定植埋土后,在植樹坑的外緣用細土培起15-20㎝高的土埂稱“開堰”。澆水堰應拍平踏實,防止漏水。

○ 作畦:株距很近、聯(lián)片栽植的樹木,如綠籬、色塊、灌木叢等可將幾棵樹或呈條、塊栽植的樹木聯(lián)合起來集體圍堰稱“作畦”。作畦時必須保證畦內(nèi)樹木吃水均勻,畦壁牢固不跑水。

b.灌水樹木定植后必須連續(xù)澆灌三次水,以后視情況而定。

第壹次灌水應于定植后24小時之內(nèi),水量不宜過大,浸入坑土30㎝上下即可,主要目的是通過灌水使土壤縫隙填實,保證樹根與土壤緊密結(jié)合。在第壹次灌水后,應檢查一次,發(fā)現(xiàn)樹身倒歪應及時扶正,樹堰被沖刷損壞之處及時修整。然后再澆第二次水,水量仍以壓土填縫為主要目的。二水距頭水時間為1-2天,澆水后應扶植整堰。

第三次水距二水5-7天,此次要澆透灌足,即水分滲透到全坑土壤和坑周圍土壤內(nèi),水浸透后應及時扶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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